作者:韩 轩
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发布公告,要求卡拉OK营业者下架6609首歌曲,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又有消息称,多家已经向音集协缴纳版权费的KTV正向音集协发起诉讼。11月13日,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给出最新回应,“没有收到来自法院的任何起诉材料,音集协正在筹备推出自动化的收费系统。”音集协在发出公告后,又宣布与一直代其收版权费的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解约,称后者严重违法违规。这一波又一波的消息让人炫目。看来,KTV版权授权领域这笔糊涂账,到了该清理的时候了!
风波又起
6609首歌曲需下架
此次风波起源于10月22日音集协发布的《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该公告要求,各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删除或不再向消费者提供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即MV)。这些歌曲中包含《晚秋》《弯弯的月亮》《泡沫》《十年》《K歌之王》等热门歌曲,引发社会关注。
发出这则公告的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法律法规,唱片公司或音乐人以自愿入会的原则,在成为音集协的会员单位后,把作品授权给其管理,音集协再授权KTV等供应商使用。KTV上缴的版权费用,也由音集协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权利人。
之所以下架6609首作品,周亚平解释说,这些歌曲的版权方并非音集协的会员单位,音集协没有得到歌曲授权,“如果KTV坚持使用这些作品,就有可能面临版权方的侵权诉讼和索赔。”
周亚平表示,音集协只是一个集体管理组织,此举是为保护与音集协签订许可协议的用户的利益,但音集协不能强制经营场所将作品下架。至于那些并未与音集协签署许可协议的经营场所,“他们面临的侵权问题不止这6609首,连音集协曲库的歌曲都不能使用。”
音集协的公告引发一部分KTV经营者的不满。一些经营者称,他们已与音集协签约缴费,现在不仅拿不到足够多的歌曲版权,还要下架6609首歌曲,而且还有陷入版权纠纷的危险。有媒体报道,多家KTV正联合起来向音集协发起诉讼,要求音集协提供正版的卡拉OK曲库。
面对起诉一说,周亚平给出了最新回应:“音集协只以收到法院发来的起诉材料为准,目前我们没收到任何材料。”
积怨已久
争论焦点在曲库
记者联系了多家KTV经营场所,多位负责人均表示话题敏感,不愿表态。他们只透露,音集协向经营商收取版权使用费按照包房数量结算,北京地区为每间包房11元/天。有演出行业相关人士透露,音集协及经营者双方其实早有“积怨”,焦点就在于缴费后可以使用的曲库不够明晰,导致经营场所依旧牵扯到版权官司中。
按照周亚平的介绍,音集协可提供给经营单位使用的曲库共有15万首歌曲。环球、索尼、华纳三大国际唱片公司,以及滚石、福茂、华研、杰威尔、中唱、太合等多家中外唱片公司都已加入。不过,记者通过音集协官方网站提供的曲库查询发现,部分歌曲因演唱或录制版本不同,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
有KTV从业者透露,自己曾依规与音集协签署授权,但部分在音集协曲库中出现的歌曲,却被所属唱片公司否认曾授权给音集协,唱片公司也没有收到音集协返还的版权费。该唱片公司表示,他们只把这些歌曲单独授权给了某家KTV营业场所,唱片公司认为这样一对一的授权,既可直接收取费用,也便于版权管理。
提到签署许可协议和收取版权费,不得不提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合集团)。自2008年音集协成立以来,这家公司就在音集协的授权下,向经营场所收取版权使用费。11月5日,音集协再发公告,宣布解除与天合集团持续十年之久的合作关系,终止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代收费资格,原因是“在收取版权费的具体过程中存在很多严重违约的情形”。
版权授权
收费模式有待明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6日,天合集团也发出公告,称音集协单方面终止合作行为不妥,同时已向法院提出反诉。有业内人士分析,音集协与天合集团解约的原因可能是与天合集团多次拖延版权费的结算有关。
日前,周亚平证实了音集协已对天合集团及各子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一些有天合集团参与的合同需要进一步厘清,“目前已经处于一审程序之中,具体将等待法院判决。”周亚平还表示,音集协将着力建立新的收费模式,“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收费和精准分配给权利人,避免争议。”
下一步,音集协还将与更多KTV经营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周亚平说,还有一部分KTV未与音集协签署协议。“我们可以起诉他们非法使用曲库,但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我们希望场所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版权费,让曲库合法化。”
行业评论人、一米观察创始人王毅认为,音集协先公告下架6609首歌曲,随后宣布与天合集团解约,“从这两个接连动作猜测,下架歌曲的版权情况可能与天合集团有关。”王毅说,“这次事件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客观上起到了推动版权正规化的作用,至少让相关从业者和消费者注意到使用版权需要付费,有助于公众版权意识的提升。”王毅认为,这次矛盾的爆发可以看做KTV版权授权领域的遗留问题,“在国外,授权给经营机构的歌曲版权也由集体管理组织代为管理,但不会由天合集团这类公司代为执行。版权问题在中国尚在起步,把问题摆到明面上,有助于推动版权正规化。”(韩 轩)